管式反应器是一种呈管状、长径比很大的连续操作反应器。反应器的结构可以是单管,也可以是多管并联;可以是空管,也可以是在管内填充颗粒状催化剂的填充管。
管式反应器具有以下特点:属于平推流反应器,相比于釜式反应器,返混很小;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单位容积的传热面积大;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单位容积的传热面积大;结构多样,适用范围广泛。
豪迈化工在传统管式反应器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形式加以改进,对不同的反应类型更具针对性,尤其适用于有粘稠液体、固体参与或生成的反应,主要包括下述四种类型的管式反应器:
1.缠绕管式反应器
■适用于停留时间较短、粘度较小的液液相快速反应
■便于实现加压、控温操作
■缠绕管大幅增加换热面积,适用于对换热要求较高的反应
2.带循环回路的管式反应器
■适用于反应时间较长的液液相混合反应
■U型通道结构有效加强传质,法兰连接便于拆卸和清洁,缩短反应时间50%以上
■可实现加压、控温操作
3.内螺旋管式反应器
■采用内外双换热结构,中空螺旋板或缠绕管结构与外层夹套双重作用,换热面积扩大5倍
■中心钢管可在电机的带动下旋转,其上带有搅动装置,促进反应物混合、扩散与传质
■适用于粘稠液体、液-液非均相、气液相及有固体生成的反应过程
4.气相混合管式反应器
■适合进行气气相快速反应,根据反应需求采用不同结构
1.本网约定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发布方为甲方,对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意向合作者为乙方,本网化学加网为丙方。技术转让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拥有100%的所有权,否则需单方面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针对所有自愿发布到化学加网上的技术供需项目,只要甲乙双方是求助丙方介绍认识后进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认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6%佣金的义务。
2.对于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兴趣用户可在本页点“获取联系方式”,支付200元化学加币后可直接获取甲方联系方式,并与其进一步充分沟通后,甲乙双方自行把控风险,包括确定是否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3.丙方化学加网可与甲方乙方独立签订协议,或者与甲乙双方一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但是不具体参与甲乙双方关于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合作过程中所进行的技术层面的交流协商及最终的转让结果是否满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进展要求及最后的结果验收标准。
4.基于保护甲乙两方在此合作过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风险,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担第三方独立的资金托管及担保服务,技术求购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学加网账户,丙方接受技术求购方的指令向技术转让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双方周知并无异议的情况下接受技术转让方的申请付款。期间丙方亦需分期从本技术转让金额中扣取6%作为平台服务费,可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
5.甲乙双方若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存在纠纷,丙方基于平台公立的原则,会暂时冻结托管资金,直到甲乙双方已将纠纷解决谈妥后丙方再做支付处理或者退回扣除6%服务费后的94%款项。
6.出现甲乙双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规则,或者有意绕过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双方有意隐瞒真实的技术转让金额的情形,丙方有权扣除技术求购方一期付到化学加网的全部担保款,并进一步向收款方追索双倍的该项目正常应支付给丙方的服务佣金。同时默许丙方可在化学加网上公示甲乙双方的不诚信行为。